2024年9月20日

歌剧和音乐剧的区别是什么

歌剧和音乐剧是两种艺术形式。 简单来说,从题材内容上,歌剧的音乐多为古典音乐大师流传下来的大部头作品,像我们熟悉的普契尼的《蝴蝶夫人》,莫扎特的《魔笛》,国内也有一些原创的作品,但流传度和经典性,以及对演员的评价标准等都还是以西方古典作品为主。因而在大部分人听来,会产生“曲高和寡”、表示“听不懂”、“听到打瞌睡”之类敬而远之的疏远感,原因在于有一定欣赏素养,包括对歌剧形式、音乐作品和演唱技巧要有所认识。但其实,如果抛开这些先入为主,纯粹以欣赏音乐和人声之美来静静欣赏,也未必需要什么门槛才能够观赏,哦,除了票价这个门槛,哈哈 音乐剧早期类似于歌剧或轻歌剧,后来随着商业化而逐渐通俗化。音乐剧产业在西方尤其是宽街(也称百老汇)和伦敦西区乃至晚一些的法国的崛起,是伴随着中产阶级的壮大以及商业化的产物,最为我们熟知的是直到八九十年代《猫》《剧院魅影》《西贡小姐》《悲惨世界》四大音乐剧为代表的鼎盛时期。在那个娱乐形式尚未随互联网化而多样化,甚至还未有电影产业冲击的年代,舞台艺术获得了大量关注,看音乐剧大概就像某些年代某些地区的国人热衷于看戏、听戏一样普遍。这些音乐剧近些年在国内也挂起了一轮“复古”的风潮,并带动了不少原创音乐剧的推出和发展,也和中产阶级壮大的国情密不可分。 形式上歌剧更强调“歌唱”,表演是为了表现演唱,因此最看重的也是歌剧演员的声乐表演素养,主要采用美声唱法。在舞台布景上,歌剧由于自古以来受众一般是上流社会人群,因而舞台、服饰都比较讲究,演员多为声乐表演出身,有一些高校直接设有歌剧专业音乐剧则更注重“表演”,无论是唱、跳舞、舞美等等都是为了表现剧情和角色,为了“演”而“唱”。唱法不要求美声,是一种介于通俗流行和美声之间的唱法,可能有“音乐剧唱法”一说,我觉得有点类似我们的民俗唱法。那是不是音乐剧从观众数量上来说就一定比格局受欢迎呢前面说过音乐剧更加商业化,因而形式也更灵活,形式较不拘一格,在不同年代更是有许多“实验性”的作品,回顾一下其发展历程有机会会发现有很多“这不是我认识的音乐剧”的感觉。音乐剧竞争也十分强烈,像电影一样需要重视票房回报。最后,考虑到流性传播,对演员的颜值要求也会比较高。造星现象在所有行业都是通吃的营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