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扫黑风暴》正在播出。
也把一个「恶魔」这个名字再次被发送到热搜——
孙小果。
《扫黑风暴》的情节改编自许多真实案例。
最有争议的是「孙小果案」。
剧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女孩徐英子为了救弟弟,去找黑帮老板孙兴求情。
孙兴先下药灌酒,然后逼徐英子咬桌角,然后侵犯了她。
网友热议:孙兴的原型是孙小果。
尤其是「咬桌角」这个情节直接来自「孙小果案」。
一开始有人吐槽这个故事太假了。
直到有人拿出当年的新闻,徐英子的原型才在受害时期17岁。
感到震惊后,又应验了那句话:
现实总是比电视剧更戏剧化。
「孙小果案」那一年可谓轰动全国。
电视剧只拍摄一小部分现实,足以让人咬牙切齿 。
如果原来的拍摄,恐怕难以过审。
其残酷的犯罪手段,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长。
以及穿插其中的各种荒唐事物,堪称史无前例。
孙小果本该在1998年被判处死刑,但却离奇「死里逃生」。
在2019年的全国扫黑行动中,再次落网。
死刑直到2020年才被执行。
而且,它不仅仅是一个案例,更是一个案例时代样本。
包括县城人情世故,官场层层包庇,人性极度扭曲,教育方式错误。
今天,鱼叔试图完全恢复整个事件。
在体验司法正义的同时。
也希望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谁一次又一次纵容孙小果?
如何避免第二个?「孙小果」出现?
01
死刑
孙小果的第一次犯罪发生在1994年10月16日。
光天化日下,他和四个同伙强行把两个女孩拖上车。
然后在郊区偏远地区实施侵权。
孙小果当时还不到18岁,被判刑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在三年的刑期里,他从来没有蹲过一天。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宇和继父李桥忠通过各种关系为孙小果脱罪。
母亲孙鹤宇造假病历,谎称孙小果有乙肝,为他保外就医。
这使得孙小果第一次犯罪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当时很多人猜测孙小果的父母是一个只手遮天的大人物。
其实真的不是。
继父李桥忠,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母亲孙鹤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普通民警。
李桥忠虽然官职不大,但特别擅长拉拢关系。
他以前在云南省边防部队服役过。
积累的人脉大多来自当时的战友。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全身而退的孙小果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1997年4月至6月期间。
他先后侵犯了四名未成年女孩。
其中包括一个未满14岁的幼女。
1997年11月,孙小果还在经营的娱乐城,劫持了两名17岁女孩。
整个过程持续了近六个小时,对他们进行侮辱和殴打。
《云南法制报》报道了此事
也就是我们在《扫黑风暴》中看到的改编桥段。
孙小果的手段极其残忍。
他让女孩用嘴咬大理石桌板,然后踢她的后脑勺。
1998年2月。
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
被一审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
而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也因四年前对孙小果的包庇而受到处罚:
孙鹤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桥忠留党检查两年,撤职。
原本以为孙小果被判死刑,整件事该结束了。
没想到,这是另一场比赛噩梦的开端。
接下来,孙小果「死里逃生」这种经历真是令人惊讶。
02
复活
孙小果没死。
因为他又经历了两次改判。
第一次改判,发生在1999年。
孙小果被判死刑后,立即上诉云南省高等法院。
二审改判为死刑后,缓期执行两年。
二审改判,起决定性因素的,是其中一个名叫张某的受害女孩。
二审认为孙小果强奸张某的事实不成立。
并否认了张某遇害时不满14岁的事实。
这也让孙小果逃脱了死刑。
但后来的调查显示,二审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错误。
改判后,孙小果被送进云南省第一监狱。
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缓期两年内无新犯罪的,可以转为无期徒刑。
不久,孙小果又迎来了第二次改判。
第二次改判,也是「复活戏」中的「重头戏」。
出现了转折点2003年。
是的,那一年孙小果的母亲刑满释放。
她一出狱,就尽力把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
尽管她已被开除公职,但李桥忠的仕途又有所改善。
他成了城管分局局长。
于是夫妻俩商量,再找关系开始案件再审,争取为儿子减刑。
如果你想启动再审程序,第一关是立案。
李桥忠再次发挥了良好的沟通技巧,逐一突破。
李桥忠发现,时任云南省高等法院立案庭院长的李桥忠发现田波,我和自己在同一个部队服役。
于是他请战友约饭,向田波行贿10万元。
立案庭院长田波心里很清楚,「孙小果案」不符合立案再审条件。
同时,他很幸运,觉得自己可以卖个人情。至于最后是否改判,他反正把问题交给了审监庭。
通过立案关,下一关是审监关。
审监庭庭长梁子安,成为李桥忠的重点公关对象,还向他行贿10万元。
没想到,审监庭院长梁子安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知道这个案子不应该改判,但是脸上抹不开。
所以收钱,传递这样一个信息:
「我可能做不到这一点。我建议你再找一次医院领导。」
李桥忠心领神会。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锁定云南省高等法院院长赵仕杰。
李桥忠没有直接找赵院长,而是先找了当时省长的秘书,袁鹏。
李桥忠通过私人老板认识袁鹏,向袁鹏行贿3万元。
袁鹏打电话给赵院长疏通关系。
接到电话后,赵院长默认将袁鹏的安排作为省长的指示。
因此,赵院长找到了审监院院长梁子安:
「如果可能的话,移动这个案子。」
领导都说话了,梁子安也照办了。
兜了这么大的圈子,连续打通了立案和审判两关。
最后,孙小果的案件顺利再审。
2007年9月,再审判决:
在所有事实都不变的情况下,将刑期降为有期徒刑20年。
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有期徒刑20年。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宇仍然不满意,希望能进一步为儿子服务减刑。
再次开始打监狱系统的想法。
还是通过熟人牵线,请客吃饭,私下行贿。
从此,孙小果在省第一监狱获得了超优待遇。
每个月的考核都是满分。
连续七年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一个接一个地减刑。
孙小果在省第一监狱减刑三次。
当你想继续减刑时,你会遇到阻力。
正如前面所说,在减刑的过程中,都是徇私枉法的人。
令人欣慰的是,也有正义之士。
有一位名叫何绍平纪委书记。
在每次减刑会议上,他都有不同的意见。
而且态度很坚决,不应该减刑,没有讨论的余地。
即使领导施压,也绝不改口:
「不是我不同意,而是他不符合规定。如果领导觉得我说的不对,那我就换了。」
不幸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何绍平这样的人物太少了。
后来,孙小果从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
直接绕过何绍平,继续在第二监狱非法减刑。
持续的减刑操作将孙小果的实际服刑时间缩短到不足13年。
孙小果于2010年4月获释,重返社会。
03
再审
孙小果出狱后,开始进入娱乐业。
他经营着许多酒吧和夜总会。
事实上,在这些看似合法的经营下,藏污纳垢:
开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做所有违法活动。
孙小果建立了一个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的层次黑社会团伙。
从2013年到2018年,孙小果共涉及14起违法犯罪行为。
它包括许多在公共场所的暴力犯罪。
2018年7月。
在KTV门口,孙小果把一个人打成了二级重伤。
被捕后,他熟练地完成了一整套流程——
一是通过向局长行贿,将传唤到案的违规行为认定为主动投案;
然后让手下的一个弟弟带着枪从外地来到昆明,孙小果顺势报案,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再给受害者10万元,让他写谅解书;
最后,购买评估人员,让受害者重新进行评估,并在报告中进行评估「二级重伤」改为「轻伤」。
果然,正如孙小果所料,事情似乎什么也没发生。
他顺利取保候审,达成和解。
就像之前的犯罪经历一样,孙小果再次全身而退。
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战斗席卷全国扫黑风暴,即将到来。
2019年3月。
这起KTV伤人案,引起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高度警惕。
只因为「孙小果」这三个字。
当年很多人都经手过「孙小果案」司法人员感到惊讶。
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人应该已经死了。
在确认是同一个人后,案件的影响力立即扩大。
不仅关注案件本身,还关注孙小果当年「死里逃生」背后,是否有保护伞。
一个月后,反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云南。
将「孙小果案」列为一号监督案件,高度重视。
这次调查不仅要公正司法,还要承载人民的期望。
监督小组调查的重点是对孙小果1997年犯下的强奸罪进行再审。
因为这个案子有太多的疑点。
最大的疑点是2003年的改判。
核心人物是那个名字张某的女生。
根据当年的起诉书,张在1997年被性侵。6月17日。
张的生日是在那一年6月28日。
因此,根据起诉书,她被杀时确实不到14岁。
但在后来的判决中,写作方法发生了变化:
张被性侵的时间是「从6月底到7月初的一天」。
6月28日,张的生日刚刚过去。
起诉书和判决书什么时候准确?
由于受害者张已经去世,监督小组只能根据当年的记录寻找线索。
张某曾说:
「期末考试左右是受到侵害的时间。」
现场另一位孙小果的弟弟说:
「事发第二天,我也赶回学校参加考试。」
另一个弟弟也提到了第二天的事: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雨下得很大,特意套了鞋套才回家。」
能否根据这些线索锁定一个特定的日期?
检查人员来到张的学校,找到了她的成绩单。
1997年的成绩统计时间是1997年6月23日。
可以肯定的是,张某应该在6月28日生日前被性侵。
为进一步验证,检查人员前往昆明市气象局,对1997年6月至7月的降雨量进行统计。
非常巧合的是,整个昆明市在6月28日之后完全没有降雨。
相反,之前的降雨非常频繁,其中6月17日有大雨,6月18日有中雨。
所有这些线索都证明了6月17日的日期是合理的。
判决书中提到的时间段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因此,认定当年的受害者是一名受害者14岁以下的幼女。
目击者和证人可以作证:
孙小果想强奸她,但由于张强烈反抗,她没有成功。
因此,改判时的判决书也凸显了两个重大错误:
第一,没有认定受害者是14岁以下的幼女。
二是未认定为强奸罪。
以这两个错误为突破口,按照再审流程,督导组对当年涉及此事的负责人进行了逐一对比。
果然发现公职人员知法犯法。
最后,近500名警察前后调查了9个月。
2019年12月23日。
1997年,云南省高院对孙小果犯下的几起强奸罪进行了再审。
孙小果被判处死刑。
并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分别处有期徒刑2年至20年。
孙小果于2020年2月20日被执行死刑。
这起跨越20多年的重大犯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04
反思
虽然「孙小果案」已经过去。
但是通过审视这件事,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就是坚持原则。
在「孙小果案」何绍平有一个值得记住的名字。
在这种情况下,他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在采访中,只有何少平一个人穿着西装,面带微笑。
因为只有他绝对清白无罪。
其他涉案官员在接受采访时都入狱了。
在后来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
「只要中间有一个人,是严格执法的,孙小果的事就走不下去了。」
每个人都松开一个小洞,最后撕开一个大洞。
这个看似偶然的结果背后,实则是必然。
它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风气的积弊——
人类社会,潜规则先行,一路开绿灯。
如果在「孙小果案」第二个何绍平出现在中间。
结果很可能会完全不同。
第二个重要的启示是父母的教育。
「孙小果案」有这样病态的家庭关系:
一个在暴力环境中长大的孩子;
对儿子有严重的愧疚感,千方百计想弥补母亲;
还有一个善于拉帮结派,善于玩弄人际关系,并将其视为立身之本的继父。
在孙小果反复犯罪的过程中,母亲孙鹤宇的做法也令人鄙视。
纵容和溺爱没有底线,让孙小果从小就无所畏惧。
面对儿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及时纠正。
相反,用非法手段包庇他。
结果是一个接一个,更糟糕的罪行。
1997年,孙小果犯强奸罪后,她指责报纸的报道容易引起民愤。
在她的态度中,她从头到尾都看不到任何悔恨和反思。
对受害者也没有表现出一丝愧疚。
即使最后儿子被判处死刑,她的想法也是自己做得不够好:
「如果儿子知道母亲没有这种能力,他的勇气可能会更小。会这样吗?」
言下之意似乎在说,为什么不能尽力保住犯罪的儿子呢?
父母对孩子的爱要注意边界和方法。
不受控制的爱与恨,都有可能毁了一个人。
第三个启示可能会再次告诉我们如何把握它舆论的力量。
「孙小果案」发生在信息传播相对封闭的时代。
报纸是人们接受信息的唯一来源。
由于缺乏舆论的监督,一旦内部开通了关系网,就有可能脱身。
幸运的是,2019年,「孙小果案」再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件事在网络上的发酵让成千上万的眼睛盯着它。
没有人会帮他脱罪,帮他减刑,帮他改判。
孙小果再也逃不掉了。
它告诉我们,说话是有用的。
「孙小果案」结束了。
要避免孙小果这样的事件再次上演,需要全社会和大家的共同监督和参与。
我们唯一的希望是:
不要再有第二个了「孙小果」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