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7日

室外给水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哪几条为强制执行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哪几条为强制执行

自2019年8月1日起,国家标准批准了《户外供水设计标准》,编号为GB50013-2018。其中,第3.0.9、4.0.5、5.3.7、6.1.8、7.1.7、7.6.9、7.6.12、8.0.9、8.0.11、9.1.2、9.1.7、9.9.14、 9.9.15、9.9.16、9.9.17、9.9.18、9.9.25、9.9.26、9.9.27、9.9.37、9.10.4、9.10.19、9.13.5、10.2.六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除原国家标准《户外供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0.9 生活用水供水系统的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根据用户要求确定专用工业用水供水系统的水质标准。

4.0.5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有关规定50974。

5.3.7 河流和湖泊取水结构的防洪标准不得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库取水结构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的防洪标准相同,并采用设计和校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