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1日

宝山区经济适用房租用标准(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根据我国经济适用范围住房建设规划分配基本建设住宅。由国家统一下发方案,商业用地一般推行行政部门划转的形式,免交土地出让,对各类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推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推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较于商住楼具备3个明显的特点:经济性、保障、应用性。是有着社保属性的商品房。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较于价格行情比较适中,能适应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适用范围指的是在住房设计与住宅建筑规范上注重住房的适用实际效果,并非住宅建筑规范。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不足而建造的一般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一些花费,相对成本稍低于普通住宅,故称之为经济适用房。那上海市区申请办理经济可用有什么条件呢?

按照《上海经济可用住房管理方法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1. 上海城镇家中合乎下列条件的可以办购买或者租用经济可用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备法律规定的抚养、养育或是扶养关系,且在一起生活;

(2)家庭主要成员具备当地城镇居民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籍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3)住房总面积小于要求额度;

(4)人均收入财产小于要求额度;

(5)在提出申请前要求年限内,一切组员未发生了住房买卖交易;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上海单身人群申请办理购买或者租用经济可用住房的前提条件为:

(1)具备当地城镇居民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籍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2)年纪符合要求规范;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住房总面积小于要求额度;

(5)人均收入财产小于要求额度;

(6)在提出申请前要求年限内,未发生了住房买卖交易;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实际国家产业政策规范:

按照《上海经济可用住房管理方法试行办法》政策措施中上海市房管局发布的国家产业政策实际标准是:

(1)家庭主要成员具备当地长住城镇户籍7年及以上,而且在办理区(县)5年及以上;

(2)平均住房总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平均月人均收入2300元左右,平均资产7万以下;

(4)申请办理经济可用住房前5年之内未发生了买卖住房个人行为。